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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标师法律法规辅导:数字的知识点9

发表时间:2010/4/23 10:55: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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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招标师辅导:关于数字的知识点

◆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2)综合评分法

需要注意,《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应当增加自主创新评审因素,并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A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B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应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1至3人。

◆ 涉及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2-3个中标候选方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1-2个中标候选方案。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涉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一个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推荐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 否决所有投标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每个投标均被界定为废标、被认为无效或不合格,所以,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的投标。二是部分投标被界定为废标、被认为无效或不合格之后,仅剩余不足3个的有效投标,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违反了招标采购的根本目的,所以,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重新招标,是一个招标项目发生法定情况,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次招标结束后,如何开展项目采购的一种选择。所谓法定情况,包括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中所有投标被否决或其他法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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