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长丰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区)及北城办招投标中心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本次督查共成立了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委组织部长沈梅农、县纪委书记王永红、县政府副县长周建林任组长,县纪委、招管办、财政局各抽调一名负责人任副组长,并从县委办、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招管办等单位抽派人员参加,从7月初开始,分别对全县16个乡镇区、北城办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7月10日结束。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全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及工作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的安排,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年初县招管委全体会议和全县招投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乡镇招投标中心建设,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进展情况。三是招投标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关于印发长丰县加强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长办〔2009〕11号)规定的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档案归档、标后管理情况等。督查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走访座谈”的方式进行,整个督查工作于7月10日基本结束。
为确保本次督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此前,由县招管办牵头,县委县政府专门召集了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督查准备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红,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周建林要求各督查组成员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年初就招投标工作所作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督促和规范乡镇(区)招投标程序和标后管理,以扎实推进乡镇招投标乃至全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走向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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