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6招标师考试知识点《专业实务》:投标保证金

发表时间:2016/3/17 11:48: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投标保证金

定义: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即受合同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不提交或者不合格的后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有:电汇、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也称备用信用证)、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

30号令施工:投标总价2%,最高80万元;

2号令勘察设计:投标报价的2%,最高10万元;

政府采购:不超过政府采购概算的1%。

(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退还条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通常考虑下列因素:合同协议书是否签订;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否期满。

没收/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编辑推荐:

免费下载历年招标师考试真题

2016年招标师考试早报名早学习早通过

2016年招标师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13日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