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采集者退散
2)坚持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优良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赢得社会和行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保证招标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8)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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