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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阳光模式下实施的招投标交易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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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自今年初成立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来,坚持按照“创新模式,强化制度,完善监管”的阳光操作模式,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凸显出“阳光效益”。1—8月,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数量139项,成交额达2.89亿元,实现增收金额2615.7万元。


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南丰县将原有建设项目、土地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中心,全部纳入县招投标中心开展工作。此举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场所分散、各自为政、不利监督、缺乏制约等现象,建立了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使县内所有依法应实施的招投标交易活动全部在“阳光”下有序进行。同时,强化了监督管理,采用“一个平台操作,多个部门监督”的运行模式,并从重点环节入手,严格把好标的信息发布、报名保密、场外巡察、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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