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9/21 11:24:3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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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当今政府公共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对公共服务资源的采购需求逐步增长,由此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
发达国家在政府采购实践中比较重视市场开放问题,在此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其相关的立法及政策措施相对完备,对其政府采购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澳大利亚举例来说,由于澳大利亚的中小企业在提供特制产品和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并且服务灵活,因此澳大利亚政府规定:联邦一级采购合同中的10%份额需留给中小企业,并责成联邦财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同时,还在其《联邦采购指南》中规定,有关采购部门应该鼓励本国中小企业以中标人或分包人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在制定供应商选取标准时,需避免由于特定化而导致的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应当尽量减少中小企业成本,使其能够更加容易地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地方政府采购要充分考虑本地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1000万澳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采购,在招标文件中需列明中小企业的参与机会等。
政府采购政策的运用,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内产业为由,对本国产品采取优先购买的政策,已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通过保护国内产业,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积极加入国际政府采购规则,拓展国内企业的对外渗透空间,是发达国家发展壮大本国企业,形成本国产品进入国外市场的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我国很多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企业发展尚未成熟,我国在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在相关政策中加以倾斜。同时,逐步修正国内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立法,并不断制定适应新形势、新条件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配套措施,以期符合国际政府采购规则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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