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5.3.1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项目);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2)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承包人建议书;
7)承包人实施计划;
8)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项目);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5.3.2货物项目投标文件
(1)工程货物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工程货物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投标保证金;
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项目);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产品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
8)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0)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3)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
7)商务规格响应表;
8)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
9)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10)其他材料。
5.3.3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项目投标文件
勘察设计项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z)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6)勘察设计工作大纲、服务计划书和服务承诺;
7)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项目);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2)监理项目投标文件
监理项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服务员报价表;
6)监理大纲和服务承诺;
7)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项目);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3)政府采购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一般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通常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进行编制。
(4)其他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内容一般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编制
5.4.1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反映投标人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实力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人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投标成败的关键。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施工工期(或货物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技术指标、相关业绩等方面的要求。
投标文件需对此作出全面、具体、明确的响应,不得遗漏或回避。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全面准备相关材料;商务技术标书中的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货物招标项目在制作技术参数偏离表时,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作出响应,并详细标明具体性能参数。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一览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供货方案或技术建议书)、报价文件等既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标人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投标人如有自己独特的施工工艺、质量措施、保修承诺和优惠报价等,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中作出详细说明,尽可能展现自身优势特点。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端正、装订整齐,附件资料齐全,扫描件要清晰不得涂改;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注重文本编排等细节。
5.4.2投标文件装订与签署
(1)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1)投标文件内容一般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
2)投标文件一般采用无线胶装或精装方式,塑圈装订、铁圈装订、骑马订、夹条装订以及活页夹方式由于容易拆卸,易造成缺页、损坏或投标文件内容被替换,一般不采用。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标记。
4)投标文件数量(包括正本和副本份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应注意以下原则: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文件)、调价函及调价后报价明细目录等内容均应签署。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逐页小签的,投标人应在除封面以外的所有页以签字人姓或姓名的首字母签署。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联合体投标协议,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署并加盖牵头人单位印章。
5)招标文件要求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不能以投标人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印章或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
5.4.3投标文件密封
为了避免泄露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对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5投标文件的提交
5.5.1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签收
(1)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达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最佳方式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送达,以便应向招标人索要投标文件签收回执。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部分招标投标程序和管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成功注册,才能有效地提交投标文件并进入评标程序。
利用电子信息手段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2)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4)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会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5.5.2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是指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遗漏、不足或错误的部分进行增补与修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和补充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这些修改和补充文件也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密封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5.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说明,是指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的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而作出的书面补充或澄清。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的要求,也不得借助澄清、说明的机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澄清与说明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澄清文件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或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5.4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6投标索赔
投标索赔是指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的违法行为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给予相应赔偿。赔偿仅限于投标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即与订约有关的费用支出。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索赔的常见情形主要有:
1)招标人泄露机密。
2)招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人终止招标。
4)招标人违法收取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5)招标人不按规定定标或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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