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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低价投标落选后状告财政局被驳回

发表时间:2010/10/9 9:29: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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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低价投标落选后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曾引发热议。不久前,天河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认定广州市财政局并非适格被告,以此驳回了格力空调起诉。对此,格力空调表示不服。1月9日,格力空调将上诉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于天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格力空调的代理律师谷辽海律师当庭表示不服。而在前日发出的上诉状上,格力空调列举了数条上诉理由。比如,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认定其投标是无效投标行为,而番禺区财政局原投诉处理决定并未作此认定。因此,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投诉处理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

在拿到一审判决后,谷律师和格力空调就下一步是选择上诉还是另行状告番禺区财政局进行了研究。由于担心在番禺区法院起诉,番禺财政局会受到行政干扰,格力空调最终放弃了起诉番禺区财政局,而选择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情回顾

2008年11月4日,在番禺中心医院的采购竞标中,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空调”)竞标失败,而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却中标,其中标金额比格力高了400万元。格力空调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

2009年6月8日,番禺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七人组成评标核实小组。核实小组结论认为:格力空调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据此,番禺区财政局再次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

依旧不服的格力空调又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复议,广州市财政局作出维持番禺区财政局新决定的行政复议。

不服此结果的格力空调,起诉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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