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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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北京市招标办不断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人等事项在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实现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一站式”办公平台在制度上规范监管行为;建立了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政协、社会聘请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专家担任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招标办提出建议;实施了社会公众旁听制度,旁听人可以全程旁听工程开标过程,较好地发挥了公众监督作用,提高了公众对招标投标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建立了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所有招标投标监管人员和岗位均制定了廉政风险点,签订了廉政责任书,根据风险点制定了防范措施,充分发挥PDCA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将风险及时化解,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资料库,公开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招标投标体系,将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投标IC卡有效衔接,发挥信用信息在资格审查、中标人推荐和确定等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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