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贿犯罪的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自9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受到市民高度关注。目前,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已完成新版行贿犯罪档案软件的安装、升级和培训工作,并在全国率先正式启用新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
所有领域行贿档案都能查
据介绍,相对于2006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新规取消了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同时,新版查询系统新增三个模块功能,即行贿行为信息录入和查询功能、受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功能、综合统计分析功能。
5单位个人行贿被“揭老底”
天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成效显著,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截至今年9月10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803件,被查询单位3567家,被查询个人2879人。经查询,共发现浙江省宁波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某电梯有限公司何某某、郑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朱某某和被查询人郑某等5项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据查询单位反馈的处置结果,上述单位和个人均被取消投标资格。此外,检察机关还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天津城建集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提供了准确快捷的查询服务,使其在境外国际招投标、外埠工程招投标中顺利中标。
司法补充社会信用体系内容
谈及此番查询“扩面”的意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杰说:“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行贿、受贿犯罪,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推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同时,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充实社会信用体系的内容,实现信用体系与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使行贿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客观上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弘扬和保护,以此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彰显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根据最高检要求,“增容”后的新版行贿犯罪“黑名单”9月25日开始正式在天津各级检察机关运行。单位、个人要想知道合作对象是否存在行贿“污点”,只要到当地检察机关一查便知。此外,增容后的“新版本”,也从过去仅限于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
2006年,天津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每年查询单位和个人均呈直线上升趋势。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在过去的三年中,共受理企业和单位查询803件,被查询的单位3567家,被查询的个人2879人。
截至9月10日,今年已受理查询327件,被查询单位1125家,被查询个人10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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