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铁路、电力、水利、城镇化建设等,一项项投资百亿千亿的大工程破土动工。
大投资、大工程,关呼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战略目的实现,关呼民生国计,关呼小康社会历史进程。如何保证其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党中央做出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决策,反腐倡廉剑指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以期廉洁之炬照亮工程建设的每一个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
照亮立项、投资决策点。 一项重大的决策本应该经过千锤百炼,千证万考。可是,现实中盲目立项、失误决策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究其原因,有 “好心办坏事”,更多的是受局部利益驱动,“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错误的政绩观造成的。这里,官僚主义作风是决策失误的思想根源。更有甚者是决策者损公肥私的主观故意。其背后,往往掩盖着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要过好这一关,就要求领导决策层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同时,提高决策的程序的民主化、公开度;其次是加强对决策失误的追究制度,真正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决策失误后,属于工作水平问题的,要进行行政处理;属于违法程序的,要依法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以权谋私等现象的,要从严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照亮工程招标投标点。招投标作为一种“对预防腐败特别有效”的采购制度,现实中却成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工程建设中风险性最大的一个节点。为什么会这样?一是因为招投标制度还没有真正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另外,这一环节无论是对手握“发包”权业投资者,还是对志在必得的建设单位都至关重要,招标投标可谓是一场名符其实的商战。面对一个亿元“大蛋糕”,竞争的手段、花样层出不穷,“阳谋阴谋”防不胜防:规避招标、弄虚招标,围标、串标、骗标,擅自转包、违法分包___其中的“猫腻”、“潜规则”有多少是只可“意会”,诱发权钱交易的“陷井口”上只用钱遮挡的,有多少干部就是掉入其中。把住这一环节,就是要切实加强监督,用制度将招标投标各个细节规范约束起来,变暗箱操作于阳光下,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照亮项目用地、设计规划变更点。六层楼变成九层,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变成商品房用地,甚至原本规划的绿化地带,也变成了楼盘等等,“变更”成了一些人谋取暴利的一种捷径。这其中有施工单位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重金贿赂建设单位人员,搞假设计变更、搞假签证,更多的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搞虚假变更,达到骗取国家追加投资的目的。要把住“变更”这一关,就要从工程规划设计入手,不给或少给“变更”留下借口。同时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督,特别是严查“变更”背后的腐败行为。
此外,建设物资采购、验工计价、资金拨付、工程监理等等,也处于易出问题的风险点,要将廉洁之炬照亮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这里的廉洁之炬包含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包含了各级党组织、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程建设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也包含了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自警自律,以及群众的监督等等。只有发挥合力,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关键环节,标本兼治,才能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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