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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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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职〔2008〕26号
关于职称评定和考试工作
为抗震救灾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厅局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波及我省陇南、甘南等地,造成极大破坏,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地震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紧急行动、全力以赴,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临危不惧,顽强搏斗,奉献爱心,为抗震救灾做出了突出贡献。职称和考试工作要积极为抗震救灾提供最大限度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对抗震救灾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给予倾斜照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抗震救灾中成绩突出、获得表彰奖励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今年在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对在抗震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或市(州)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要优先推荐评审。获得的表彰奖励,在今后晋升职称中按同级别综合性先进工作者表彰对待。
二、对在灾区(包括陇南、甘南2个市州及其所属17个县市区)和派往抗震救灾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高级职称晋升中, 2008年度卫生高级临床技能考试成绩适当放宽。上述人员申报推荐时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市州、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
三、甘南州因故未参加今年职称外语考试人员,省上积极请求国家主管部门适时安排再考。在2008年的职称评审中可采取“先上会评审后补考外语”的方法,不因为外语问题影响专业人员的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待外语考试合格后再印发任职资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四、甘南、陇南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省职改办、考试中心将根据当地选择的时间协调组织,需要考几次就组织安排几次。申报时仍未能组织考试的,可参照第三条“先评后补”的办法执行。天水、陇南等地经济考试报名时间延长一个月,原则上截止到6月底。因地震影响中止的一级建筑师、会计等资格考试,待时机成熟后,积极请求国家安排补考,以免专业技术人员利益受到影响。
五、对参加救灾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单位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或省、市(州)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岗位数额。副高级及以下岗位数额,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可在权限范围内适当进行调整;正高级岗位数额由市州、厅局提出申请,省职改办予以审核下达。省直单位按现行管理权限办理。
六、受灾地方的职称评审时间和进度要合理安排。对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卫生、工程、教育、科研、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评审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合理安排;原定统一评审时间有困难的,可延迟时间组织评审,也可采取其他办法妥善安排。各有关市州在权限范围内的评审,根据救灾进度,自行安排或调整评审时间,以保证抗震救灾第一线人员有机会参加申报。
七、各受灾地区人事职改部门要及时沟通,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对职称评定和考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迅速向省上反馈,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不得贻误时机。落实好职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相关链接:08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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