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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09年政法干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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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笔试
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一、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 )×50%。
单科分(行政职业能力),按100分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考生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大于零分;
2、行政职业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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