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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招录公告解读

发表时间:2010/7/14 14:28:3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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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山西省发布了《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确定了本年度省内基层政法干警选拔培养的招录流程和基本要求。
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ldbzt.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具体定向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
另外,为切实做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专家想考生之所想,特对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进行详细解读,提醒考生注意各种招考事项,顺利备考。
一、政法两系统发布一公告,招录名额大减
2009年,山西省发布了《2009年山西省基层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和《2009年山西省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定向招录公告》两项公告,虽然“政”、“法”两系统分别发布了两个公告,但是在招录的过程中是统一考试的。到了今年,山西省响应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2010年山西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合并两系统发布了一项招考公告。
在招录名额方面,去年山西基层公安、司法系统招录820名,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招录156人,政法系统共计招录976人。但今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489名。比去年减少了487名,下降幅度达到近一半之多。
二、“四项目”人员只可报考专门职位
由山西省有关部门选派,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只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职位。
三、山西省常住户口是报考必要条件,退役毕业生仍加分
今年政法系统招录不同于去年,除其他要求外,均要求报考的考生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对比去年,公安司法系统要求是山西省户口,而法检系统并未做此要求。
另外今年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照《2010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的样式,一式三份于7月9日8:00至7月10日18:00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均为原件)以及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403房间(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太原师范学院内,联系电话:0351—4060171、4121281)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后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信息提示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7月6日
报名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
提交材料:2010年7月2日8:00 至7月6日24: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6日24:00前
网上缴费:7月9日24:00前
打印领取准考证:7月26日开始,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7月30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8月1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历史、地理、政治)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刑法学、民法学)
8月1日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录用指标的4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50%。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其中,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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