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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陕西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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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贯彻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

一、基层政法干警解释

这个考试去年叫基层政法考试,招录的考生经过2年的政法学校定向培养后,定向分配到各地基层政法机关。今年改名叫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也有的地区叫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或者叫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招生对象都是主要面向退役士兵、拟退役士兵和应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内容同去年相差不大,还是考申论、行测两科,今年考试内容在言语理解上有新要求。根据考试对象不同,分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考试,两种考试内容在难易上有一定差别。
今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的招录规模明显增加,达到2.3万人,比去年的5600人增加了近四倍。

陕西各省市招考人数

 西安

咸阳 

宝鸡 

铜川 

延安 

榆林 

渭南 

汉中 

安康 

商洛 

杨凌 

 160

 145

152

39

131

150 

139 

146 

117 

95 

15 


二、基层政法干警报名条件

(一)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其中,面向拟退役士兵的专科试点班主要从驻艰苦地区部队及特种作战、野战侦察、海军陆战、特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选拔招录。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报名时间:7月20日8:00—7月27日18:00

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

审核时间:7月20日8:00至7月27日18:00期间

缴费时间:7月20日8:00至7月29日18:00

打证时间:2009年8月4日8:00后

考试时间:8月29日、30日两天

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按报考职位分别为:专科层次考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本科层次考民法学;硕士研究生层次考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9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参加高校组织的复试。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考生,还需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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