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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17)

发表时间:2011/9/2 14:11: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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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立遗嘱、委托授权、放

弃继承、追认无权代理

2、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同意,如

签约、联营

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1、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报酬)的法律行为,比如

买卖合同

2、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不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对价的法律行为,比如赠与

三、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1、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承揽。

2、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

物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四、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1、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均应采

用书面形式

2、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而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1、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

2、从民事法律行为: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当事人

意思表示

行为人的意思中必须含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中必须含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即内容

行为人的内在意思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表达出来

标的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殊要件

特殊成立要件是成立某一具体民事行为除一般条件外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一般情况下

是在要物法律行为(即实践民事法律行为)中,需要物的交付才能够成立。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行为人合格 :

指的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

三、行为内容合法 :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四、行为形式合法:

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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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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