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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问题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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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报考人员顺利报名,现就政法干警培养招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持毕业院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学校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2、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报名时应持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能代报。
4、报考人员请准备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近照五张。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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