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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社局:2014年政法干警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

发表时间:2014/11/25 15:05: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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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4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检、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2014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于11月22日完成。此次面试应到114人,缺考5人,实际参加面试109人。

经相关部门登分、审核、复核,确定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对象、非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对象(见附表)。现将体检、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体检对象:非警察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体检标准修订的有关文件执行。

报到时间:2014年11月29日7:30

报到地点:九江市沃尔玛广场(可乘5路、15路、25路公交车)

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当日7:30之前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警察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标准: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报到时间:2014年11月28日(周五)8:00

报到地点: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庐山大道65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后方)。

注意事项:考生请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体能测评费30元于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附(点击下载):

1、九江市2014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非警察职位体检对象.xls

2、九江市2014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对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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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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