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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省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1/11/30 15:21: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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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及报考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法院系统招录考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 法律硕士培养层次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及“四项目”第二学位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 附表一)

(二)体检具体事项

1、持 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 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张于12月8日上午7:30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东侧立案大厅前集合,并于上午8:00时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焦虑及恐惧。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小便检查时,请将小便标本放在洗手间大小便留置处,由工作人员送检(小便需留中断尿,装容器的一半以上)。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请在经期完毕后第三天再进行补检,未婚女性请勿做妇检,孕妊期女性请勿参加X光检查。

5、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

6、如果现在正在服用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及其他慢性病等药物,请继续服用,并告知医生,以便医生检查时作参考。

7、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医院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如实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不能放弃任何一项检查。

8、医院收取体检费400元由考生负担。并请考生体检时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时使用。

9、该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在体检结束后二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二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咨询人及咨询电话: 关业雄 027-87220328

安素芸 027-87220187

附件:

 1、湖 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系统招录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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