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及市主管部门要求,招录试点的体检体能测试工作于9月16日开始,请参加本次招录的考生尽快通过人事部门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
9月16日早6点至6点半,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报到(新浦区新孔南路)。考生必须空腹,并带身份证、准考证;若外地学生提前到连,须准备运动服、运动鞋(17日用)。9月15日晚至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可在警校食宿,有专人接待,费用自理。
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新录用的村官需组织部门同意),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的,需带学位证。
2、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
3、2007年、2008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并未就业的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特此公告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