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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46)

发表时间:2011/9/8 17:30: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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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表现:

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某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生效有特别规定,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须经批

准或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

(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

内容

(四)合同生效的要件--见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即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

同,依法可以成立

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事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依法可以成立。事先未

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成立。

既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又未得到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

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纯获利益、不负担义务的合同,无须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亦可有效成立。

三、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一)无权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力:

原则上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

经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有效,合同可以依法成立

相对人享有催告权

(二)表见代理 (★★★简答:概念和构成要件)

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但因本人的原因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

为人有代理权,本人须对行为人的代理行为承担与其授权代理相同的责任

构成条件:

须存在行为人无代理权

须客观上有使相对人信赖行为人有代理权之情形

须相对人行为时为善意且无过失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

如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而订立的合同,该代表行为无

效,

如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而订立的合同,该代表行为

有效

五、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事后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的,合同有效

2. 善意取得

例:甲因出国将一幅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古画挂

于自家墙上供来客欣赏。时间长了使得所有人都以

为该画属于乙所有。一日客人丙提出购买该画。乙

觉得价钱高便卖给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处分该画的行为无效

B. 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画

C. 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

D. 甲不能承认乙行为有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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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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