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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机关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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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2009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录用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09年10月19日全天。
二、体检对象
按照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表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湖北省司法厅大门口集合(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可乘坐606、522、587路车,在洪山侧路站下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2-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统靴。
7、体检前,由工作人员清点体检人员,并核查考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表。考生自带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由工作人员指导贴在本人体检表上,另一张备用并注明姓名)。
8、考生体检按照编号顺序进行,考生编号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体检表附件材料全部注明考生编号。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依次排队候检。体检中如发现受检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9、招录部门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费用450元,由考生承担,医院收取。

湖北省司法厅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中大网校 - 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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