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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
公安、司法职位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提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见《甘孜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体检结果》。
二、相关事宜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附: 《甘孜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体检结果.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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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