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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公告

发表时间:2010/7/22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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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选调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公告

经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研究同意,岳麓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执行法官、面向全省法院选调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共选调执行法官7名、司法警察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执行法官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良好;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并具备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等的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因本院法官队伍建设及工作性质需要,本次选调执行法官适合男性。

(二)选调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良好;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司法警察资格,并具备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因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及工作性质需要,本次选调司法警察适合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13日。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委组织部(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0731-88999150;传真:0731-88999123;联系人:周建。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优秀法官报名登记表》。

(4)报名方式:外地报名者可采取特快专递报名(邮政编码:410013)、网络报名等方式。网络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254678337@qq.com,经审查合格后,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选调执行法官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相关的专业知识。

2、选调司法警察体能考试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3、面试

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和体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后,按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公开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

5、考察

对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岳麓区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本公告和有关规定决定考察对象名单,并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6、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人选在岳麓区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示。

(http://ylqfy.chinacourt.org/)

7、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公示情况,由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0年七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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