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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延安市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生中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证审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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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延安市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生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毕业证书审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时间及地点:

2008年9月8日(星期一)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市政府信访大楼516房间);

二、审验对象:

报考延安市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生中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考生);

三、所需材料:

必须本人携带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0911-8215316 

延安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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