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南充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
体检复检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9年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复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检对象
首轮体检不合格,且已在体检结果公示期内向市人事局递交了复检书面申请的考生;招考单位(市公安局)提出须复检的考生。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复检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所有参加了首轮体检的考生在2009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6:30时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通信不畅者后果自负。
二、复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2009年11月27日早上7:00准时在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报到并缴纳复检费,逾期自行负责。
三、参加复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寸)一张。
四、复检项目为查血和B超的考生请在复检前不吃早餐(空腹检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大网校 - 警察招考选拔责编:中大网校j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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