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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安招警考试行测辅导笔记1

发表时间:2014/7/27 17:14: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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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平等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监督权与获得赔偿权。

(3)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

5.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受教育的权利。

6. 特定人的权利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老人;

(4)保护未成年人;

(5)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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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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