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政策问答

发表时间:2010/7/28 9:37: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政策问答

  1、问: 为什么要组织本次公安人民警察招录工作?

答:根据上海市城市公共交通公安机构体制调整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保体系建设,加强治安管理、案件办理、巡逻等基层执法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10名公安人民警察。

2、问:这次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3、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 现役军人;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4、问:这次招考的公安人民警察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这次招考的公安人民警察主要在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从事法律规定的治安管理、各类案件办理、巡逻等执法勤务工作。

  5、问:这次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考生报名时间为7月17日10:00至7月23日18:00。报考实行网络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

完成报名的人员须于7月17日10:00至26日16:00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确认缴费,并于8月24日10:00至26日16:00自行从上海“21世纪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6、问:这次公安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成绩如何查询?

答: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笔试于8月28日进行,报考者须持有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

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安人民警察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为《政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安人民警察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公布。

笔试成绩可在2010年9月22日10:00后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7、问: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8、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体能测试要求详见“上海公安门户网”)。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并由招录单位通知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9、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和体检的信息?

答:面试和体检的通知将发布在“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请考生注意浏览网站,逾期责任自负。

10、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工作凭证)的原件和招录单位规定的有关证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1、问:面试通过人员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应参加招录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执行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详见“上海公安门户网”。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