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简介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新组建的公安现役部队,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特点,主要担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的边防检查任务。按照“要把边检执法队伍打造成国内最优秀的行政执法队伍、边检服务水平要达到国内最好的行政执法水平、在世界上进入先进行列,使边检站要成为文明国家的窗口,检查员成为中华民族的文明使者”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公开服务承诺、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边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为出入境旅客服务,争创一流口岸、建设一流队伍,圆满完成了“银川—香港”首航和穆斯林群众包机赴沙特朝觐的边检任务,为构建“和谐宁夏”“平安宁夏”做出了突出贡献。
自部队筹备组建以来,宁夏公安边防总队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我区公安边防部队广阔的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接收专业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哲 学 哲学等专业
经济学 经济学等专业
法 学 法学 1人
教育学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运动训练等专业
文 学 汉语言文学、英语
历史学 历史学、民族学等专业
理 学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化学、心理学、统计学等专业
工 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人
医 学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药学等专业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公安专科 侦查、安全保卫、公共安全管理、抢险救援、刑事技术等专业
注:以上接收人员均限男性。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8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4、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来源:中大网校 - 警察招考选拔
责编:中大网校 纠错
| 上一页12下一页 |
2、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民南街462号)
联 系 人: 王磊
联系电话:0951--4104758
传 真:0951--4104398
邮 编:750001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符合接收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在本站www.nxbf.net(入警大学生报名系统中)注册后报名。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个人自荐材料封面》及《个人资料》,自行打印输出后粘贴本人两寸免冠照片,与学校推荐表(复印件)及个人其他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部。网上报名、投递个人信息资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投递个人信息资料时间以邮寄邮戳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接收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3、面试: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家庭住址或毕业学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家庭住址和毕业学校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的毕业生,由我部组织在当地体检合格后,面试工作与政审同时进行。面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4、体检:通过面试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毕业生由总队组织集中体检。
5、政审:对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政审,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心理测查、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
7、知识能力考试:测查合格及测试达标者方可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时间预计在2008年5月份,地点和科目另行通知。
8、签订就业协议书:根据知识能力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来源:中大网校 - 警察招考选拔责编:中大网校 纠错
| 上一页12下一页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