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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学习指导(2)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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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一、考试要点

1.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
(1)警察的含义
(2)警察的起源
(3)警察产生的条件
(4)古代警察
(5)近代警察
(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
(7)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
(8)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9)警察的本质特征
(10)警察的基本职能
(11)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2)“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机关取得的伟大成就
(13)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14)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2.公安机关的性质  
(1)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3)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来源:www.examda.com
         
3.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
(1)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2)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3)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4)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4.公安机关的宗旨  
(1)公安机关的宗旨
(2)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3)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
(4)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二、考试要点详解
         
(一)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1警察的含义
警察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含义,在我国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这一概念表明了警察的性质和警察的任务。警察的性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警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
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职的警察力量。
         
2警察的起源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暴力组织;而警察则是这个组织中执行国家专政职能的工具。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3警察产生的条件来源:www.examda.com
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来源:中大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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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古代警察
(1)古代警察的含义。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
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2)古代警察的特点。
古代警察有以下特点:
一是军警不分,警政合一。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
门机关,是由军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分别掌管的。
二是古代警察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
三是私刑、私狱普遍存在。奴隶主对奴隶、庄园主对农奴、族长对同宗族的人有权使用私刑。

5近代警察
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
近代警察首先是在欧洲资本主义较为发达的国家建立起来的。
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国王路易十六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根据制宪会议的决定,建立了保安官制度,即实行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英国在中世纪就建有治安法官制度。1829年英国通过了《警察法》,并由罗伯特•庇尔建立了首都伦敦警察厅。此后,资产阶级国家纷纷实行警察行政。美国仿效英国,日本仿效法国建立了本国的近代警察制度。

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来源:www.examda.com
世界各国警察,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警政管理体制:地方自治制和中央集权制。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这种警察管理体制的特点是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只起监督作用。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其特点是警察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7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
中国的近代警察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之后的产物。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成立“湖南保卫局”,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此后,清政府先后在保定、天津等地创办“巡警局”、“警务学堂”、“巡警学校”。1905年,清政府在北平建立“巡警部”。这是清政府的中央警察机关,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政司”,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46年,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各省、市、县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旧中国近代警察的历史,是军警特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

 8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几点区别
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古代警察的职能尚未能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行政官吏、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的。
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没有专门的组织。
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警察机关的建立及其体制和职权,均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
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9警察的本质特征
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有如下本质特征:
第一,鲜明的阶级性。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第二,手段的特殊性。警察是拥有武装强制、行政强制和其他特殊手段的行政力量。警察机关为了完成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保障强制力的权威性,配有一定的武器和械具,是一支重要的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第三,广泛的社会性。警察所担负的任务十分广泛,一方面,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方面,担负着大量的社会管理任务,要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治安保障, 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10警察的基本职能
(1)警察职能的含义。来源:www.examda.com
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的职能决定的。警察是国家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管理社会的行政机构,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特点。
(2)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的阶级性表现在它的政治镇压职能上;警察的社会性表现在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上。政治镇压职能,是指警察使用暴力,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压。警察的这一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社会管理职能,是指警察运用行政管理的手段,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社会秩序。警察的这一职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
(3)两种基本职能的关系。
警察的这两种职能,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警察的这两种职能并非处于同等地位,政治镇压职能通常置于首要地位,有了巩固的政治统治,才能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行使管理职能。

来源:中大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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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中央特科。
为了确保党中央的安全,1927年12月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上海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收集情报、掌握敌情;惩办特务、叛徒、内奸;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1933年党中央迁往苏区,特科工作于1935年结束。
中央特科建立的时间不长,但为保卫党、保卫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绩。一是开创了中国共产党的保卫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保卫工作经验。中央特科的历史表明,我党从一开始就将保卫工作置于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之下,注重培养隐蔽斗争干部,这对以后公安保卫工作的发展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二是保卫了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三是收集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情报,在对敌斗争,特别是在“反围剿”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镇压了一批背叛革命、出卖党的领导干部的叛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2)国家政治保卫局。
1931年11月,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3)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使敌后抗日根据地得以开辟,并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随着根据地和政权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建立民主政权的同时,公安机关也随之建立。
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锄奸保卫机构,如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等。锄奸保卫机构的普遍建立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保卫抗日政权,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4)社会部。来源:www.examda.com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社会部的任务是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5)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
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成立人民政权,建立哈尔滨市公安局,随后,中共中央东北局和各地人民政权也建立了东北局社会部和各级人民公安机关。1949年1月,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东北各省设公安厅。1948年5月,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建立。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社会部和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西北解放区、华东解放区的人民政府公安厅(局)也陆续成立,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人民公安机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而逐步建立起来。

12“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机关取得的伟大成就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及时传达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对公安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党中央为公安工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布置各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总结交流公安工作的经验。17年间我国的公安保卫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公安工作的组织形式由党的组织形式变为政权形式,在中央和各大行政区建立公安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厅(局);在省辖市设立公安局;在县、市建立公安局;省、自治区公安厅在各地行政公署设立派出机构——公安处;直辖市、省辖市在各区设派出机构——公安分局;各县、市公安局和分局在街道、城镇设立公安派出所,乡村设立公安特派员;在工矿、企业、文化、教育等部门和重要机关设立保卫局(部)、处、科或特派员。
第二,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先后开展了禁烟、禁毒、查封妓院、改造妓女、收容改造乞丐、取缔反动会道门和打击封建把头等活动,把一个腐败不堪的旧社会改造成一个新社会。
第三,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整个运动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6月结束,严厉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
第四,改造大量战争罪犯。公安机关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把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伪蒙疆战犯改造过来,取得了巨大成功。
第五,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3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来源:www.examda.com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公安事业遭到极大的破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全盘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否定公安民警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要彻底砸烂公、检、法,疯狂地破坏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

14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公安事业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长足发展。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不断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了新的提高,队伍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改观。1995年10月,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情况,全国公安机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勇于改革,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警务保障机制,在一些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重大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多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战胜困难和挑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实践证明,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周永康部长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必须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来源:中大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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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机关的性质

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1)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的含义。
第一,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恩来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第三,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在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公安机关是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以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为公安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政策和法律为全部活动的依据,因而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2)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机关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的区别。
第一,两种警察所维护的阶级利益不同。
人民警察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长远利益的,因而他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剥削阶级警察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
第二,两种警察的专政对象不同。
人民警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敌对势力和一切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这种专政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剥削阶级警察的专政对象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群众,是极少数剥削者对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专政。
第三,两种警察专政的目的不同。
人民警察所代表的人民民主专政目的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乃至最终消灭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压迫,实现共产主义,因而这种专政是革命的专政。剥削阶级警察所代表的剥削阶级专政的目的,是维护剥削阶级的私有制,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
第四,两种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同。
人民警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他们是人民的公仆和忠诚的卫士,因而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剥削阶级警察是压迫人民的工具,所以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是对立的。剥削阶级警察为了缓和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尖锐矛盾,也要做一些为公众服务的事,但这仅仅是以此作为一种统治手段和策略,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与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本质的区别。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1)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
在我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安机关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机关,它是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与此相适应,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以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的各种强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机关所担负的治安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使公安机关成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动的坚强后盾。

(2)公安机关是国家刑事执法机关。
我国的公安机关不单纯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因而公安机关又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

3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1)公安机关武装性质的表现。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主要表现为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警察组织,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

(2)公安机关与军队的区别。
一是分工不同。警察的职能主要是对内,军队的职能主要是对外。
二是完成任务的手段不同。警察是通过打击、防范、管理、教育、改造等多种手段来完成任务,军队主要是通过军事手段来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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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1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2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的含义。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2)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内容。
主要包括:专政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专政对象是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专政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3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1)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的含义。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实质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2)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淆。

(1)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联系。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只有绝大多数人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区别。
首先是两种职能的对象不同。专政的对象是敌人,民主的对象是人民;其次是两种职能的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法。
总之,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础条件。公安机关对敌人的专政越有力,人民的民主、安全等合法权益就越有保障;公安机关对人民的民主实现得越充分,对敌人专政的社会基础就越深厚。

(四)公安机关的宗旨

1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指明我国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3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公安机关作为党的忠实工具必须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每做一项工作,都要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只有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才能引导人民群众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奋斗。

(2)为人民服务要立足本职工作。
公安机关的任务就是要保卫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作为人民警察,立足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地完成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就是坚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3)为人民服务要有过硬的本领。
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公安专业理论和各项业务技能,学习公安法律、法规,具备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各项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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