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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北大将不再承担自考主考工作

发表时间:2018/3/6 11:49: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北京大学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主考试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由于办学目标调整,北京大学将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经多方研究,决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法律专业(基础科)(专科)、(本科),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7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停考日语专业(基础科)(专科)、(本科)心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此决定自2018年1月10日起执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变更说明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法律专业(基础科)(专科)、(本科),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等5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2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北京邮电大学。

2.过渡期安排及毕业证书申领规定

⑴自发文之日至2018年底,北京大学主考的相关专业计划,教材、大纲保持稳定。2018年1月后新添加该专业及新注册的考生,在2018年底前仍由北京大学代新主考学校履行相关主考工作。2019年起,新的主考学校将履行上述专业的主考工作。

⑵专科:2018年下半年,达到毕业条件且成功申请毕业的专科毕业生,仍可申请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2019年起,考生须申请新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北京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⑶本科、独立本科段:

2018年12月成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的考生,2019年上半年仍发放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19年下半年仍可申请北京大学的学位,自2020年起,北京大学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自2019年下半年起,北京大学不再接受毕业申请,考生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毕业,符合新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应向新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

二、停考专业说明

1.停考日语专业(基础科)(专科)、(本科),心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自2018年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册,也不再允许老考生添加该专业。

2.过渡期安排及毕业证书申领规定

专科:2018年至2020年下半年照常安排上述专科专业课程考试。2020年下半年办理上述专科专业最后一次毕业手续。

本科、独立本科段: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照常安排上述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程考试。符合申报毕业论文条件的考生,2020年上半年可进行最后一次毕业论文申报,2020年下半年办理上述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最后一次毕业手续,2021年上半年办理上述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最后一次学位申请。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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