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8/13 9:09:4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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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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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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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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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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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3)房屋买卖(转让方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视同买卖房屋:
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②以房产做投资或做股权转让;
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予,包括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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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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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依不动产的转移方式、定价方法不同,契税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①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②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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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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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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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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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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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解析
1.根据我国现行规定,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 )。
A 房产原值 B 房产租金
C 房产余值 D 房产现值
【答案】C
【解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包括: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税率为1.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其中,融资租赁房屋的,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只限于房产经营租赁租金收入。
2.[2006年考题]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是项目是( )。
A 土地出让金 B 营业税和印花税
C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 D 旧房的重置成本
【答案】A
【解析】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其中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其他方式取得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这三项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应按下列标准扣除: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后的价格。
转让旧房的扣除额=评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规定交纳的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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