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5分)(1998年)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工作主要内容确定为:1、成本招标工作小组;2、发布招标公告;3、编制招标文件;
4、编制标底;5、发放招标文件;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7、投标单位资格审查;8、接收投标文件;
9、开标;10、确定中标单位;11、评标;12、签定承发包合同;13、发出中标通知书。
现有A、B、C、D四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该工程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见表3.1。
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标指标及评分方法为:
1.报价以标底价(3600万元)的±3%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报价-3%为100分,
在报价-3%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5分。
2.定额工期为500天,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天扣2分。
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查时评定,企业信誉得分:C单位为100分,A、B、D单位均为95分;
施工经验得分:A、B单位为100分,C、D单位为95分。
4.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为15%。
问题:
1.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试在表(3.2)中填制每个投标单位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其中报价得分要求列出计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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