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资质申请违规责任

发表时间:2019/2/12 9:36: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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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3.法律责任

3.1 资质申请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是再次申请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撤销资质;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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