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5分)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作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
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抗开控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性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开挖完毕。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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