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一. 限额设计
(一)工作内容
1.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是限额设计的关键,应在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后确定最终方案,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合理确定限额设计目标。
2.初步设计阶段:将设计概算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需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二)实施程序:
1.目标制定:造价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和环境目标。
2.目标分解:分解造价目标是实施限额设计的一个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
3.目标推进:分为限额初步设计阶段和限额施工图设计阶段。
4.成果评价:是目标管理的总结阶段。
当考虑建设工程全寿命期成本时,按照限额设计出得方案可能不一定具有最佳的经济性,应突破原有限额,重新设计。
二、设计方案的评价与优化
1.基本程序:1)建立可能的设计方案;2)初步筛选3)确定评价目标4)建立指标体系5)计算指标及参数6)方案分析与评价7)方案技术优化建议8)优化方案分析与评价8)实施优化方案。
2.评价指标体系:1)使用价值指标,即工程项目满足需要功能的指标;2)反映创造使用价值所消耗的社会劳动消耗量的指标。
3.评价方法
(1)多指标法:1)工程造价指标2)主要材料消耗指标3)劳动消耗指标4)工期指标
(2)单指标法:
1)综合费用法:将建设投资和使用费用结合起来考虑,同时考虑建设周期对投资效益的影响,以综合费用最小为最佳方案,是一种静态价值指标评价方法
2)全寿命周期费用法:是一种动态价值指标评价方法,不用净现值法,而用年度等值法,以年度费用最小者为最优方案。
3)价值工程法
(3)多因素评分优选法:综合了定量分析评价与定性分析评价的特点,可靠性高,应用广泛
三.概预算文件的审查
1.设计概算的审查
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包括:概算编制依据、概算编制深度及概算主要内容三个方面。
1 )对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审查:
① 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同时,不得擅自提高概算定额、指标或费用标准。
② 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设计概算文件所使用的各类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③ 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仅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执行。
2 )对设计概算编制深度的审查:
① 审查编制说明。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性问题。
② 审查设计概算编制的完整性。对于一般大中型项目的设计概算,审查是否具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设计概算文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
③ 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范围。包括:设计概算编制范围和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工程项目范围相一致;各项费用应列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是否存在多列或遗漏的取费项目等。
3 )设计概算的审查方法。采用适当方法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是确保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的关键。常用的审查方法有以下五种:
①对比分析法。通过对比分析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概算编制内容和编制方法、人材机单价等,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偏差。
②主要问题复核法。对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有较大偏差的设计进行复核,对重要、关键设备和生产装置或投资较大的项目进行复查。
③查询核实法。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以及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
④分类整理法。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对照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目录分类整理,汇总核增或核减的项目及金额,最后汇总审核后的总投资及增减投资额。
⑤联合会审法。在设计单位自审、承包单位初审、咨询单位评审、邀请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层层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共同审核。
2.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
(1)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内容。重点应审查: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使用;设备材料及人工、机械价格的确定;相关费用的选取和确定。
( 2 )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通常可采用以卞方法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
1 )全面审查法。又称逐项审查法,是指按预算定额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进行全部审查。其优点是全面、细致,审查的质量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审查时间较长。
2 )标准预算审查法。是指对于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然后以此为标准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其优点是审查时间较短,审查效果好;缺点是应用范围较小。
3 )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指将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某个分量,并利用不同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判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性。其优点是可加快工程量审查的速度;缺点是审查的精度较差。
4 )对比审查法。是指用已完工程的预结算或虽未建成但已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结算对比审查拟建类似工程施工图预算。其优点是审查速度快,但同时需要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程数据库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
5 )筛选审查法。也属于一种对比方法。即对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建立基本值,并以基本值为准进行筛选,对于未被筛下去的,即不在基本值范围内的数据进行较为详尽的审查。其优点是便于掌握,审查速度较快;缺点是有局限性,较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项目。
6 )重点抽查法。是指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环节和部分进行审查。其优点是重点突出,审查时间较短,审查效果较好;不足之处是对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在审查人员经验不足或了解情况不够的情况下· ,极易造成判断失误,严重影响审查结论的准确性。
7 )利用手册审查法。是指将工程常用的构配件事先整理成预算手册,按手册对照审查。
8 )分解对比审查法。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直接费和间接费进行分解,然后再将直接费按工种和分部工程进行分解,分别与审定的标准预结算进行对比分析。
施工合同有多种类型。合同类型不同,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同,各自承担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计,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估计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时,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合理分担施工风险的有效办法。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如果已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则可选择总价合同;如果实际工作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如果只完成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时,则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3)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如果在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对此缺乏经验,又无国家标准时,为了避免投标单位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对于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施工承包单位不可能爆出合理的价格,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图纸;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FIDIC 《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构成FIDIC 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能互相说明、互相补充,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① 合同协议书;② 中标函;③ 投标书;④ 专用条件;⑤ 通用条件;⑥ 规范;⑦ 图纸;⑧ 资料表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FIDIC 《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
可选择报高价的情形:投标单位遇下列情形时,其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如条件艰苦、场地狭小或地处交通要道等);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且投标单位在这方面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投标单位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又不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投标对手少的工程;工期要求紧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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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