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造价案例分析复习资料3

发表时间:2014/7/23 17:15: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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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造价工程师考试网根据造价工程师教材,编辑整理了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有所帮助!

分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

1、变更范围:《建设合同》:更改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工程量;改变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顺序。FIDIC:工程量、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标高位置尺寸、约定的内容、施工顺序或时间。

2、提出:承包人没有拒绝变更的权利并不得随意变更,合理化建议须经工程师同意,超范围须批准部门批。FIDIC:若承包商提出,以证明给业主带来利益,自行设计后工程师批准。

3、变更价款:套用已有价格;参照类似价格;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工程师批准执行。FIDIC:按原费率计算;在原单价基础上制定新费率和价格。

工程索赔

1、分类:按依据(合同中明示和默示);按目的(工期和费用);按事件性质(工程延误;变更;合同终止;工程加速;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其他因素:物价、汇率、政策。

2、产生的原因: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合同缺陷;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3、索赔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28天内提交报告和资料……工程师28天内提出意见(谈判和协商或诉讼)或批准……28天内不批或未提出意见视为默认。

FIDIC:事件发生和发觉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发生和发觉42天内提交报告……工程师42天内批准或不批。

4、索赔计算:费用:人工费(人工、窝工、降效)、材料费、设备费(台班、折旧、租赁)、管理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工期:网络分析法;比例分析法(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部分工期拖延的时间÷原合同总价;额外增加的工程量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5、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编写人员);根据部分(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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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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