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1)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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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1)

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来源:www.zaojiashi.com
招标投标的性质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一)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     
(1)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 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1.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三、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目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还应遵循如下规定: 
1)说明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来源:www.zaojiashi.com
2)投标价格中,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和类型选择。 
4)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当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韵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中还应载明投标有效期。 
9)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0)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比率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11)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2)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 
13)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14)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勘查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六)建设项目投标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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