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例题分析精华篇30

发表时间:2011/4/15 10:44: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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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了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限,两者的诉讼时效期限分别为( )年。

A.4和2

B.4和1

C.2和4

D.2和1

答案:B

【解题要点】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对于下列诉讼,其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其诉讼时效期限为4年。

2.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方式的是( )。

A.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

B.通过买卖,买方获得买方财产所有权

C.通过接受馈赠获得财产所有权

D.通过在银行存款获得存款利息

答案:D

【解题要点】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方式和继受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方式是指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可归纳为生产、没收、收益,继受取得方式是指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可归纳为买卖、继承、受赠。

3.下列关于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说明,正确的是( )。

A.要约不能撤销,只能撤回

B.商业广告不能视为要约

C.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一个必经过程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答案:D

【解题要点】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邀请不是订立合同的一个必需的过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明,正确的是( )。

A.代理就是委托承办

B.代理只能起媒介作用,无权独立表示自己的意志

C.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时限内的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题要点】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不属于代理活动,而是其自己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凡不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如代人抄写、代人整理书报等,不属于民事上的代理,所以,委托承办不属于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有权斟酌情况,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甲某1999年7月1日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截至1999年11月1日没有行使请求权,1999年11月1日又发生了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直至2000年1月31日障碍消除,该情况诉讼时效期

间终止时间为( )。

A.2000年9月30日

B.2000年7月31日

C.2001年9月30日

D.2001年7月31日

答案:B

【解题要点】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1999年7月1日到l999年11月1日经历了4个月,1999年11月1日发生了其他障碍,但此时诉讼时效并不中止,障碍延续到2000年1月1日时诉讼时效中止,此时,诉讼时效经历了6个月。2000年1月3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实际中止1个月,诉讼时效从2000年2月1日继续计算,直至2000年7月31日终止。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对于这类题一般要注意引起不能行使权利的原因和障碍是否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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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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