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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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一)
内容提要
本讲主要内容:
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
第二节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重点难点
1、招标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2、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3、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4、施工招投标概述;
5、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6、工程招标程序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7、开标、评标和定标;
8、工程合同价确定。
大纲要求
(一)熟悉建设项目招标的内容和招标文件的编制;
(二)掌握招标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投标报价编制和投标策略的选择;
(三)掌握评标定标方法和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内容讲解
二、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一)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
(1)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般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例1.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003考题)
A.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B.必须进行邀请招标
C.应当进行公开招标,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的除外
D.应当进行邀请招标,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除外
答案:[A]
例2.凡在国内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况包括( )。(2004考题)
A.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B.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C.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D.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答案:ABC [Page]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
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三)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1.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三、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目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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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上应当载明( ),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04考题)
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质量、数量,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时间
B.招标人的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的质量、数量及项目的实施时间
C.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
D.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项目的招标地点及时间
答案:C [Page]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我们重点介绍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
(1)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建设部第89号令中指出,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还应遵循如下规定:
1)说明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投标价格中,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和类型选择。
4)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当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韵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中还应载明投标有效期。
9)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0)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比率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11)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2)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 13)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14)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例4.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自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2003考题)
A.15天 B.20天 C.30天 D.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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