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道路的分类及组成
1.道路的分类
公路——连接城市、农村、厂矿基地和林区的道路
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厂矿道路——厂矿区内道路
乡村道路
城市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xz:
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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