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知识考点(4)-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

发表时间:2010/11/17 10:53: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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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第四章应注意的问题

A、招标部分

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标底保密,只有一个),标底的编制方法。

2、现场勘查的时间

3、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招标人。

4、不得透露潜在招标人的情况。

5、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在招标文件中应确定的。

6、施工招投标的工作程序

B、投标部分

1、理解实质性响应

2、拟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及投标截至时间的确定

4、关于联合体:联合体的审查可以分别审查也可以把分包体作为一个整体审查

a、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希望时不是错误)

c、联合体投标时,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5、投标策略的应用及区别。

6、利用决策树确定投标方案

C、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至时间

2、开标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有效性。

4、标书宣读(注意撤回标书的宣读:只读**公司参加投标,不宣读标书的内容)

5、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保密要求。

6、专家的来源

7、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授权则对,不授权错。

8、中标人应满足的条件

9、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0、评标方法:(三种)

11、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投邮主义)

D、各种时间的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20天

2、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

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

4、向有关部门报告时间:确定中标人之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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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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