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及巩固练习 | ||||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不全是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实质上属于无权代理,却产生有效代理的后果,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的权利 B.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 C.效力待定合同是生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效合同 参考答案: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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