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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概念
2、诚信信用原则还包含了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二)一般规定
1、合同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问题的处理(P52)
(1)补充协议;(2)仍不能确定的:①~⑥(重点掌握①、②点,其他几点了解。)
2、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3、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变更:
是指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注意:①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和合同客体(即标的物)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②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针对有效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
③合同变更约定不明确,或难以判断,或有多种可能时,视为没有变更。
④合同变更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但变更合同主要内容的,以书面形式为宜。
合同变更的两种形式:
协议变更
法定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1、概念
转让的成立条件: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合同债权转让:
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下列合同权利不允许转让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或者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双务合同:指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相负有义务的合同。
3、合同债务转移:
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转移义务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这也是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与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最主要的区别。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5、权利与义务的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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