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备案材料合规性审核要点(10项)
重点强调的是:
(3)《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
(4)包销佣金为包销总金额的1.5%~3%;代销佣金为实际售出股票总金额的0.5%~1.5%
(5)单项包销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30%,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同时包销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60%。
(6)关联方关系需要披露。
(7)承销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承销团在10家以上,可设2~3家副主承销商。
3. 承销说明书(包括内容8项,教材P174)。
(1)承销商和发行人名称;
(2)承销方式;
(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4)承销团各成员的承销份额;
(5)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6)承销费用及计算、支付方式;
(7)承销团各成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8)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4.承销协议与承销团协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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