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公司财务情况、合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其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经理层
经理层人员不得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所任职公司竞争的企业。证券公司应当设总经理,未担任董事职务的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12月15日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1.健全性。2.合理性。3.制衡性。4.独立性。
(三)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一)净资本及其计算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指标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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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