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第三次预约式于4月27日举行。
第三节 基金服务机构监管
在基金市场上,从事基金活动,为基金提供服务的所有组织和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评价机构都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知识点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
(一)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核、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等。
1.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股东资格、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内部制度、组织机构、营业场所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采取的审查方式包括:
(1)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2)采取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3)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商业银行申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在按规定向证监会提交申请之前,先按规定向银监会报送材料,银监会从商业银行总体风险监管角度,审查商业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的资格,已发出具商业银行可以对外投资的监管意见
2.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
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应在净资产、基金管理年限与管理规模、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经验人员数量、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符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
基金公司申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应合规经营,在专业人员配备、内控方面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并向证监会递交书面申请
3.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需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1)变更经营范围。
(2)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3)变更名称、住所。
(4)修改章程。
例题:多选题
1、基金管理公司下列事项变更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有( )。
A.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B.计提风险准备金
C.修改章程
D.变更名称、住所
【正确答案】 ACD
2.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采取的审查方式包括( )。
A.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B.采取专家评审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C.采取调查核实方式对审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D.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正确答案】 ABCD
4.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设立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拟设立地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依法受理并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自2008年4月起,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到香港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资产管理类相关业务。
2011年12月起,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基金公司的香港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获得外汇管理局投资额度后,可展开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
5.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进行监管,目的在于保证股权转让的有序进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有长期投资理念的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现行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作出如下规定:
(1)在股权出让或受让方面,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被出质、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期间,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2)在持股主体的规范方面,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金管理公司资产。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该股东在10个工作日内容报告中国证监会。
(3)当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被采取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管理管理人员、股东及有关各方应遵循相应要求。例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维护工稳定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各项业务规则、程序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基金营销、投资、交易、运营等业务的管理,切实做好员工队伍的稳定工作,保持公司稳定经营和独立运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对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确定应对措施;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谈论股权处置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报告监管部门等。
在具体审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申请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可能就股权转让是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等征询独立董事意见,或者根据审慎鉴定原则要求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做出承诺。
例题:(判断题)
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 )
【正确答案】 错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的持续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基金公司的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治理监管:现行法规在股东及股权比例、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方面做了详细规范
(1)在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股权比例方面。监管法规要求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由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股东;一家机构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及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得同属一实际控制人;限制各类股东的持股比例,内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为49%等。
(2)在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方面,监管法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明确,即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第一,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建立公司和股东之间的业务与信息隔离制度,股东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不得在证券承销、证券投资等业务活动中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为其提供便利,不得要求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及公司员工提供基金投资、研究等方面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不得利用技术支持等方式将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任何人谋利,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章程干预公司员工选聘等事宜,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不得在股东单位兼职。
第二,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
第三,董事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素质、能力和时间,应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对监督公司合规运作负有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长应注重公司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对股东虚假出资、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占有或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以及为股东提供融资或担保等不当要求应予以制止;
第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在审议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报和年报等事项时,是否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第五,应明确规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的职权、人员组成、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事项,公司的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应加强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六,明确经理层的职权。
第七,建立健全督察长制度,督察长应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察稽核。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证监局报告。
第八,建立有效制度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
2.内部控制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日常监管的重点。
3.经营运作
中国证监会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中,还密切关注公司本身的日常经营运作及风险状况。
为增强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中国证监会从2006年开始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按现行法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的,基金管理公司应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
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
例题:( )是日常监管的重点。
A.内部控制监管
B.公司治理监管
C.基金准入
D.经营运作监管
【正确答案】 A
(三)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与处罚措施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包括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1.非现场检查主要以审阅基金管理公司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审阅并分析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年度评价报告,审阅基金管理公司定期报送的监察稽核报告以及不定期报送的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
2.现场检查主要是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确定检查的对象、内容和频率,具体内容包括:进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检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凭证和其他资料;询问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基金管理公司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等。现场检查之后,中国证监会将向被检查的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检查结论。
对违规或存在较大风险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将依法责令整改,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将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基金管理公司整改结束,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整改报告,中国证监会将对其进行检查验收。
知识点二、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
与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类似,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可分为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两个方面。
(一)市场准入监管
基金托管人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申请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须在资产质量、人员配备、办公硬件及系统软件、风险控制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后,商业银行就可以承接基金的托管业务。同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只有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才可以承接QDII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托管。
目前,我国具有基金托管资格有18家。
(二)日常监管
商业银行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后,其日常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银行的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基金托管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情况两个方面。
1.对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监督。主要包括:
(1)在监督基金投资运作中,是否在基金托管协议中事先与基金管理公司订明相关权责,是否建立并及时维护相关监督系统,是否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醒基金管理公司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2)在办理基金的清算交割事宜中,是否能保证清算的及时高效,同时又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独立。
(3)在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时,是否科学评估基金采取的估值方法,是否及时与基金管理公司核对净值;在发现估值方法不能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是否采取必要的手段。
(4)在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相公的信息披露事项中,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在基金年度报告中的托管人报告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2.对基金托管部门内部控制的监督。
在日常监管中,中国证监会密切关注基金托管银行是否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高效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托管银行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是否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
产、托管银行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保管和运作是否严格分离,托换银行托管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等。
与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样,中国证监会主要通过审阅托管银行定期报送的报告以及对托管银行不定期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对托管银行的日常监管。。
例题: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部门内部控制的监督包括( )。
A.托管银行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是否保持相对独立
B.基金资产、托管银行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保管是否严格分离
C.在办理基金的清算交割事宜中,是否保证清算的及时高效,同时又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独立
D.托管银行托管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等
【正确答案】 ABD
知识点三、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相关机构的监管
(一)基金销售机构监管
销售业务资格管理、日常监管
1. 销售业务资格管理
(1)市场准入
机构拟开办基金代销业务应当首先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和批准,取得基金代销资格。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2)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的备案
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股东、合伙人、高管人员。
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业人员少于10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30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
(3)合并分立涉及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管理:五种情况
一、新设合并
二、吸收合并(存续方不具备资格)
三、吸收合并(被合并方不具备资格)
四、吸收合并(合并方、被合并方具备资格)
五、分立
2.日常监管
(1).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监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日常监管的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销售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否体现健全、有效、独立、审慎的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授权控制、内部监控、危机处理等要素是否达到要求,销售决策、销售业务执行流程、会计系统、信息技术、监察稽核等业务环节是否按照法规设立的标准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通过督促销售机构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目标在于促使基金销售机构合规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错防弊,消除隐患,确保销售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投资人资金的安全。
(2).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实施检查。现行法规对基金销售前后台业务系统、相关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监管信息报送系统等的建设进行规范,旨在提升基金销售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系统化,保障投资人资金流动的安全,防止销售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销售适用性原则的运用,提高对基金投资人的信息服务质量。
3、基金销售机构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1)信息备案与信息公开
每年报备,名单公示
(2)现场检查
定期、不定期检查
对于违规机构:责令整改、暂定办理相关业务、责任人员行政监管
监察稽核报告
(二)基金销售相关机构的监管
1、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
(1)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2)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电子文档报备
2、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账户同时,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
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进行竞价交易,因此其登记业务同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样,由中国证劵登记结算公司办理。
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同封闭式基金的情形有所不同。
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存在基金公司自建、外包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不同模式.为消除注册登记业务分散带来的行业信息安全隐患,证监会积极推进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交换平台建设
【例题.多选题】
基金托管人资格由( )核准
A 、中国证监会
B、中国银监会。
C、中国保监会
D、中国期监会 答案:AB
【例题.判断题】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业人员少于10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20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
答案:错误
解析:应该是20个工作日
相关文章:
更多关注:证券资格考试用书 证券考试培训 招生简章 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