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一)保荐人的资格条件 
     1、1亿或5亿的资本金要求:证券公司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且经营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一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注册登记为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数量少于2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最近24个月因违法违规 被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
    1、申请条件: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执业证书且符合下列要求,通过所任职的保荐人向证监会提出申请: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所任职保荐人出具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36个月未因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或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规定的其它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监会将其从名单中去除:被注销或吊销执业证书;不具备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保荐人撤回推荐函;调离保荐人或其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因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证券从业

        [无忧通关班]

        科学体系 重学保障 限时特惠

        680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通关班]

        高性价比 大数据题库

        15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强化班]

        入门+进阶 重点强化

        12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