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要点解析(4),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四节 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上市公告书编制和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股票上市前,应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核准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规则》和《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的有关要求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一)《指引》的规定是对友行人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指引》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作书面说明。发行人未披露《指引》规定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造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保持文字简洁。
发行人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上市公告书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
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3、发行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上市公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上市公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上市公告书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毫米×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5、上市公告书封面应载明发行人的名称、“上市公告书”的字样、公告日期等,可载有发行人的英文名称、徽章或其他标记、图案等。
6、上市公告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三)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应在其股票上市前,将上市公告书全文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并将上市公告书文本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住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住所及其营业网点,以供公众查阅。
发行人可将上市公告书刊载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其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告书在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利益。
(四)报送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应在披露上市公告书后10日内,将上市公告书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发行人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告书应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告书应当加盖发行人公章。
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1、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书显要位置作如下重要声明与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2、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而作出的相关承诺。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