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第二次统一考试于6月21、22日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小编准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希望对备考有所帮助!
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要点解析
了解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基本内容和预期目标。
了解新股发行的主要措施。
掌握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的机制安排。
掌握股票的估值方法。了解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与定价的制度。掌握股票发行的基本原则,掌握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概念与操作,掌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概念及其实施、行使和披露。了解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了解网下电子化发行的一般规定。
掌握网上网下回拨的机制安排。
掌握中止发行及重新启动发行的机制安排。
熟悉首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操作,包括推介、询价、定价、申购、发售、验资、承销总结等。掌握承销的有关规定。
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
掌握股票锁定的一般规定。
掌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的特别规定。
掌握股票上市保荐和持续督导的一般规定。熟悉上市保荐书的内容。
熟悉股票上市申请和上市协议。了解剩余证券的处理方法。
熟悉中小企业板块发行及上市流程。
熟悉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导的内容。
熟悉创业板推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掌握创业板发行、上市、督导等操作上的特殊规定。
熟悉创业板发行及上市保荐书的内容。了解创业板上市成长性意见的内容。
掌握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要点解析
第一节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内容和目标
要点一
(改革原则)
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要点二
(基本内容)
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发行承销方面,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理顺承销机制,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和承销商在发行活动中的责任,逐步改变完全按资金量配售股份;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优化网上发行机制,股份分配适当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同时,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明晰发行市场的风险。
要点三
(预期目标)
(1)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方、卖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
(2)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
(3)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
(4)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
要点四
(改革措施)
(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2)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3)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要点五
(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的机制安排)
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3)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
(4)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5)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l2个月。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主承销商应当严格按照既定的推荐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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